第(3/3)页 所以穿的是从县城买回来的衣裳,阮小娇送的,一件酒红色的袍子,胸口部位,绣着一头狼。 金氏伺候穆大德穿好衣裳,又给穆大德擦了点自己的水粉,这样一来,穆大德的气色就好多了。 金氏心情不错,因为过了今儿,他们就去京城了。 这一路上,都不会有阮小娇那个贱人出现。 “丹丹爹,你今个真是贵气,一看就不是寻常人,必定是大富大贵的命。”阮小娇在穆大德头顶,束发的时候,加了块玉。 这是大宁朝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比较常见的打扮。 穆大德心情也很好。 今个是他人生又一个巅峰的起点。 这一回,他去京城,是奔着功名利禄去的。 一旦中了状元,他便是整个青山镇,乃至县城,最有地位的人。 “丹丹娘,这些日子,你辛苦了!要不是有你,我穆大德,现在啥都不是。” 穆大德一向的通病,在取得成绩之后,喜欢夸奖金氏。 要是一般女人,听听也就算了。 男人的话,要是能信,母猪也能上树。 可金氏偏偏就相信。 不仅相信,只要穆大德表现出钦佩自己的意思,她也就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功夫没白费。 “你说啥了,咱两夫妻,啥感谢不感谢的。”金氏将头别到一边,做出一副羞涩的样子。 若是十年前,她这个表情,穆大德肯定会被惊艳到。 可惜,时光一去不复还,两个孩子的娘,三十多岁的年纪,金氏早就不再年轻,穆大德对她也没了心动的感觉。 穆大德敷衍的笑了笑,忽然又道:“银儿,这一次,阮姨娘,要和咱们坐同一驾马车,去县城。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